时光终将带走你

时光终将带走你

齐采采觉得,也许自己天生就是个不祥的人,不然为什么她的出生需要自己的母亲用生命来作为交换呢? 大家的嫌恶,父亲的离去,初恋的背弃,大概都是她应当承受的,毕竟她是个灾星,这样的人怎配被人喜欢,怎配被人呵护,又怎么配追求自己的幸福! 可是后来啊…… 齐采采决定孤家寡人过下去,把她这一生当苦行僧般修行时,却在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遇见了郑王,那个想尽办法接近她的郑王,那个总是死皮赖脸缠着她的郑王,那个一遍遍温柔唤她"采采"的郑王! 她以为她终于迎来了她生命中的太阳,从此以后就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然而,幸福就如昙花一般,发誓爱齐采采一辈子的郑王终究还是食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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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雨中初遇

我叫齐采采,不是“七彩祥云”的彩,而是“蒹葭采采”的采。

我有无数次想要在这个采字后面加上那三撇,于是我改了三次名。

第一次我刚坐上车,突然想起来自家门好像没有锁,里面可是我的全部家当,于是我花了两块钱,从我家楼下坐了三分钟的公交车到下一站地方,然后下车走回家。我很心疼那两块钱,它对我来说不只是两块钱,而是一杯豆浆和一根油条。

第二次我成功的锁上了门关好了窗,又花了两块钱坐到派出所,我第一只脚刚跨进派出所大门,准备抬第二只脚时,突然觉得小腹隐隐作痛,推算了一下时间,这几天应该是我的好朋友拜访的日子,于是我掉头回了家迎接好朋友。

第三次,也就是上个月,我锁好门关好窗,并且确定好朋友不会来,我拿着户口本走进了派出所,并且把它放在值班民警的面前,明确的告诉他:“我要改名字。”噼里啪啦的键盘声掩盖了我因为前一天练歌太久而有些沙哑的声音,民警看着桌上多出来的户口本抬头问我:“你说什么?”

“你觉得我的名字好不好听?”

没有等到民警的回答我就拿着户口本转身走了,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也没有法律系的朋友,不知道民警失手打人算不算犯法,而我又可以拿到多少的赔偿金,所以我非常聪明的选择了避免这件事情的发生。

以上就是我的三次改名经历,答案也很明显,我并没有改名成功,所以我仍旧叫做齐采采,“蒹葭采采”的采采。

我是绿林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其实我小的时候一直很费解,为什么绿林大学这所在古晨市数一数二,在全国也是数三数四的一流大学,会起“绿林”这个带着匪气的名字。后来上了大学,听学长学姐说是因为我们学校的创始人,伟大的郑清先生,在研究学校名字时,恰好翻开了金庸先生的一部小说,出现的第一个词语就是“绿林”,他又想到操场旁边刚种下的白桦树将来郁郁葱葱的模样,于是拍板决定了将这所他一时兴起创建的学校起名为绿林大学。

我想,他那个时候一定没想到,“绿林”两个字在数年后的古晨市会声名大噪,由此我也猜测,他一定没有好好阅读金庸先生的作品。

介绍完学校的起名史,我要向大家郑重介绍一下我自己,名字大家都知道了,姓齐名采采,年芳十九,籍贯乃是中国北方的一个不怎么起眼却又不能忽视的二线城市,古晨市。

古晨市作为一个人均收入低于北京,人均消费低于上海的二线城市,却又让人不能忽视的原因,就是因为我的母校,绿林大学。

绿林大学是全国数三数四的理工大学,不仅招收来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的学子,每年也都会向国家科研基地输入不少高端人才,不过这跟我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是学音乐的,而且还是师范类,注定了要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不大的贡献。

小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作文,说说自己的偶像,我写了刘德华,倒不是因为他真的是我的偶像,而是因为我想要成为下一个刘德华。时不时开个巡回演唱会,走到哪儿都有一大票粉丝跟着嘘寒问暖,有人争先恐后的进电影院看我主演的的电影。我甚至连我的艺名都想好了,就叫“小彩虹”。

成为下一个刘德华,是我儿时一个色彩缤纷的梦,后来上了初中,学习了生物,我就放弃了这个梦想,我永远不能成为下一个刘德华,只因他是男的,而我是女的。于是我十分干脆利落的放弃了做歌手这个高危职业,转而投入了伟大的教育事业的怀抱。尽管梦想发生了变化,但我的艺名却保留了下来,身边的朋友在我的威逼利诱下都忍着恶心开始叫我小彩虹。

当然了,这只是其中一个理由而已,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我说过了,歌手是一个高危职业,与动不动就有人跟踪,走到哪儿都有人围着,还有有些爱到深处爱而不得的粉丝自残,以及动不动就要飞往各个地方参加各种商业活动,时不时还会来个意外受伤相比,老师这个职业显得多么的简单,高尚,而又安全。

你没有理解错,我就是很怕死。正因为我怕死,我的爱好也格外的简单,那就是唱歌和宅。

我从来不去KTV唱歌,因为听说会有很多小混混喝多了在那里打架,我怕他们失手打死我。我也极少出去吃饭,除了偶尔被张婉舒她们拉出去聚餐之外,我的一日三餐都是在食堂解决,就连最近兴起的外卖软件我也很少光顾。既怕他们在外卖里动手脚,又怕里面的地沟油会让我食物中毒。

而我之所以报考了绿林大学,完全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也害怕出远门。坐飞机怕坠机,坐火车怕出轨,坐汽车怕翻车,想想还是坐公交会比较安全。所以尽管我大中国有9634,057平方公里,我所踏足的也不过是古晨这么个35600平方公里的地方而已,其中还有一大半我没有去过,因为我最信赖的那路公交车不经过。

绿林大学的女生宿舍是我们高考的那个暑假新建的,当我推门看见崭新的上床下桌时忍不住瑟瑟发抖,就怕半夜一个不小心翻身摔了下来,地上是刚贴的瓷砖,一看就很硬,我脆弱的脑袋一定硬不过它。

第一次睡在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的我战战兢兢,一直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迷迷糊糊到半夜的时候,我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所以,当第二天室友睁开眼时,就发现我如同一只八爪鱼般攀在墙壁上,床上的空位至少还能再睡一个人,而那空位上堆了厚厚的一摞书。这成为了106宿舍这两年来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每每提及这个话题的总是张婉舒这个无聊至极,八卦至极,讨厌至极的人。

我最讨厌的是理科,尽管我是靠数理化上的绿林这所全国闻名的理工大学,尽管张婉舒知道我的成绩后对我选择了音乐这个在她看来想不开的专业表示费解与鄙夷,但这些都没有减少我对理科的厌恶,跟理科有关的人和事,都让我无比厌烦,而首当其冲的就是郑王。

我觉得有着这么一个不吉利的名字的郑王同学本人也非常的不吉利,郑王郑王,但凡普通话不标准一点就能念成“阵亡”。在得知他姓名的那一刻,强烈的求生欲使我下定决心要远离他,以免波及到自身。

每当我告诉他我不搭理他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名字不吉利时,他都会不厌其烦的告诉我,他是“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的郑王,不是我所理解的阵亡。对于他的回答我更加嗤之以鼻了,从百家姓里取名字,还敢在随便一点吗?

面对我的不屑,他又一次解释道,他之所以叫郑王,并非是因为在百家姓里它们两个姓氏挨着,而是因为他爸爸姓郑,而她妈妈姓王。得知他姓名的由来,我决定不只是要远离他,还要远离他的家人,用父母的姓来给孩子取名字这种行为虽然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十分浪漫的,但对我来说,怎一个俗字了得。

和这样浪漫而又俗气的一家人打交道,会严重影响到我的艺术气质和艺术细胞的,对于一个艺术生来说,艺术气质和艺术细胞可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动力,我怕死,我还想要多活几年。

郑王是我们学校物理系大一的,至于具体是什么专业,很抱歉,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和他迄今为止只见了三次面而已,但每一次见面都让我对他的不良印象上升了一个阶段,三次见面后让我对他的厌恶程度有了质的飞跃,远离他的决心也就更加坚定。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图书馆门口,并没有像小说和电视剧里那样,阳光明媚,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将正在努力学习的同学照的明艳动人,而我们对认真学习为了未来奋斗的彼此一见钟情,事实上,那天我们既没有一见钟情,也没有明媚的阳光。

那是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古晨的天阴沉了许久,终于在这一天大雨倾盆而下,就仿佛是失恋的人经历了伤心绝望,忧愁苦闷而终于发泄出来一般。失恋的人的眼泪是最可怕的,所以此时的大雨也令人无所适从。

因为一连几天都是光打雷不下雨,所以很多同学都抱着一种“这么久都没下雨,今天也肯定不会下”的侥幸心理,正是因为大家的这种侥幸心理,图书馆的门口站了许多望雨兴叹的人,所以啊,在此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存着侥幸心理,做事还是要脚踏实地的(我不管,它们之间一定是有关联的!)。

有几个女生的男朋友冒雨回宿舍拿了伞来接她们,而人数最多的自然是单身狗,所以大部分都被这场大雨困在了图书馆,只好一边等着雨停一边诅咒着这早不下,晚不下,偏偏自己没带伞时下的大雨,这其中,就有一个我。

我不会那么没品的咒骂天气这种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我咒骂的是不远处在雨中缓慢前行的一对情侣。

男生很高大,女生很娇小,小鸟依人的依偎在男生的身旁,而男生则是微微倾过雨伞,将大部分雨伞放在女孩儿的头上,而让自己去承担风雨,所以他的牛仔外套湿了大半。女孩子担心且感动,十分娇羞的朝男生靠近了几分,我没看到他们俩的正面,但我敢保证,女生脸上绝对是一脸红晕,而男生脸上则是既狡黠又得意的神色。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一年前的我也是这样的。

第二章 悲情男主

我站在原地,透过细密的雨帘看着她们俩依偎着彼此渐行渐远,忍不住在心里骂道:“呸!好一对狗男女,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居然如此不要脸,也不怕天打雷劈劈在自己身上。还用这么老套的偶像剧招数,简直就是没新意,没创意!春寒料峭懂不懂,穿这么少还装绅士的淋雨,你丫的明天要是不打十二个喷嚏我就跟你姓!”

我心里正骂得酣畅淋漓的时候,手中却多了一把雨伞,我正在错愕之间,伞的主人已经冲我一笑,然后把手搭在头顶上扎进了雨中,我想要叫住他,顺带把伞还给他,头顶上又多了一把伞,伞柄握在张婉舒的手里,她疑惑的看着我手中的伞,我朝在雨中飞奔的身影努了努嘴,然后耸耸肩,她“哦”了一声,只不过音调太长让我怀疑她是不是在模仿鹅的声音。

我挽上她的手准备也离开时,就听到旁边有人说:“自己有伞还要拿别人的伞,却让人家淋雨,现在的人心地真是不怎么善良啊。”

听听这语气,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自己没伞就生仇伞心理,自己没有魅力让人送伞就说别人心地不善良,真是让人无比的讨厌又同情。虽然她这句话间接的告诉了别人我很有魅力,但我一向的处事信条就是“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并且秉着“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的原则,我毫不客气的向出声的女生瞪了过去,然后带着讥讽说:“跟落汤鸡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心地不善良。”

还不忘往站在她旁边的,一看就是男友的男生抛了一个媚眼,以展示我的魅力,然后在那个男生的脸红和女生的咬牙切齿中拉着张婉舒走进了雨中。这叫做惹完了就跑,反正她没伞,又不敢冲过来打我。

张婉舒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一脸戏谑又好奇的问:“心地不善良的小美妞,这伞是怎么回事?”

我双手摊了摊,做出一个无奈又娇羞的表情说:“没办法,魅力太大。”

张婉舒掐了我一下,呸道:“臭不要脸!”

我伸出一根手指在她面前晃了晃,说道:“不不不,我不是臭不要脸,我是没有脸皮。”

张婉舒朝我翻了个白眼,我清楚的看到了她今天早上画的内眼线。

张婉舒没有再追问我伞的事情,只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也没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在心里给伞的主人,也就是郑王同学记了一笔。

刚刚我只是在等带伞的张婉舒从四楼下来而已,难道看起来像个大义凛然准备做落汤鸡的勇士?他以为我和那些呆头呆脑不懂变通的理科生一样?好吧,我确实和他们一样,我也是抱着“这么久都没下雨,今天也肯定不会下雨”的侥幸心理出门的。但是,我自己知道可以,绝对不允许别人也那样认为。

回到寝室之后,张婉舒同学添油加醋,顺带撒了一把盐和花椒粉的向颜眉和余诗诗讲述了刚才的事件。本来只是莫名其妙的被人塞了一把伞在手里,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一个有着仇伞心理的女生怼了一句,然后我十分顺理成章的怼回去的事情,在她嘴里变成了这样:

“小眉,诗诗,你们知道吗,咱们的小彩虹今天被人深情告白了哟。”

正在刷电视剧的颜眉抬起头来,一脸八卦又兴奋还有丝沮丧的说:“啊啊啊!真的吗?早知道我就和你们一起去图书馆了,快说说,对方长得怎么样?学什么的?家是哪儿的?有车有房吗?有没有兄弟姐妹分家产?”

正在压腿的余诗诗没有她那么八卦,不过还是抬起头递给张婉舒一个询问的眼神。对于如此配合的两个人,我在这里表示衷心的感谢,毕竟这证明她们还是十分关心我的不过,我来口提醒道:“颜眉同学,这并不是在谈婚论嫁。”

她们一致无视掉我,张婉舒拖长了声音道:“对方是……”

好奇心膨胀的颜眉直接一个抱枕扔过去,说道:“别磨磨唧唧的,快点!”

所以啊,小朋友们一定不要八卦,八卦是魔鬼呀,要么动手打人,要么被人动手打。

张婉舒把那个觊觎了好久得枕套上印着张学友照片的抱枕抱在怀里,一脸满足的继续说道:“对方是学金融的,长得嘛,也一般般啦,顶多是个金融界的吴彦祖啦。当时图书馆门口站了很多人,其中就有我们楚楚可怜的女主,齐采采同学。

她就像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一般,在角落里不住发抖,期待着她的王子从天而降解救她。而她的王子真的出现了,他撑着一把蓝格子的雨伞,越过人群,脚步缓慢而又坚定的走到我们女主的面前,深情款款的说:‘小彩虹,别怕,我来接你了。’

在大家的惊呼声和叫好声中,身为女主的小彩虹同学却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她摇了摇头说:‘你很好,但是对不起,我生是刘德华的人,死是刘德华的鬼,这辈子,我注定是要辜负你了。’

可怜的男主被这意想不到的拒绝打击到了,他不可置信的推后了两步,用受伤而又充满爱意的眼神看着小彩虹,缓缓的开口道:‘没关系,我会一直等你,我不会放弃的。’

说完这句话,他将雨伞往小彩虹手中一塞,绝望的冲进雨中狂奔而去。”

余诗诗被这篇谬论惊得忘记了压腿,只是将脚悬在空中一动不动。颜眉最是感性,不管是看小说还是电视剧,但凡死人或者有人伤心,她必定会哭泣,就连一个十八配难过她也会吸吸鼻子,刚刚回来时她还在酝酿情绪准备掉眼泪呢。而她对于帅哥又是最没有抵抗力的,总说什么“让帅哥难过是要遭天谴的”。

此刻她听到金融界的吴彦祖告白却遭到拒绝,心中一阵抽痛,刚刚因为我们回来被打断的情绪此刻也爆发了,她睁着一双泪光莹然的眼睛向我看过来,我吓得一个激灵,想要解释一下,并且指出张婉舒这添油加醋还不忘撒盐和胡椒粉的无耻行径,她却又转开了眼,看向张婉舒道:“你接着说,那个恶毒的女人怎么样了?”

我呆立在床上久久不能言语,一个素不相识的女生说我心地不善良就算了,我的亲室友居然说我恶毒?

我一边转着那把蓝格子的雨伞一边在心里为自己有这么几个室友而默哀。默哀完毕,我并没有把伞放下,而是继续转着,捏着。这把号称代表了男主心意的伞,此刻也将就代表一下男主本人吧。

我先把它捏成一个大面团,然后再切成几个小面团,紧接着把它摊成一个酱香饼,最后把它五马分尸,切得连渣都不剩。

然而想象与现实总是有差距却又相互关联的,它没有变成男主,也没有变成面团,我却确确实实把它五马分尸了。只听“咔喇”一声,伞骨在我手里折断了,你们相信我,我绝对不是一个怪力少女,这只是一个意外,而意外的原因是这把伞的质量是在忒也差劲!

面对因为这声脆响而看过来的三人,我露出了一个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不露痕迹的把伞往身后一藏,然后对着张婉舒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笑道:“继续。”

得到我这个正主的鼓励,张婉舒的热情更加高涨,她一拍手将另外两人的目光吸引过去,说道:“听着听着,重头戏来了啊。”

我也十分认真的侧耳倾听了起来,一来是为了掩盖我将男主,哦不,他的伞五马分尸的事实,二来我也确实很好奇她所谓的重头戏是什么。

“每一个男生都有一个对他念念不忘的前女友,我们的金融吴彦祖也不例外,只听一个女生在身后冷嘲热讽的开口:‘自己有伞还要拿别人的伞,却让人家淋雨,现在的人心地真是不怎么善良啊。’”

“然后呢?”

“然后?我们的小彩虹同学可不是什么白莲花女主,只听她回头瞪着那女生,风情万种却又霸气侧漏的回答:‘跟落汤鸡比起来,我还是更喜欢心地不善良。’她说完这句话,我明显看到那女生脸上出现了一团黑气,紧接着就是面容扭曲,五指成爪,仿佛要将我们俩生剥活吞了一般,我心里冷笑,果然……”

“诶等等!”

我不得不出声打断她,因为我觉得如果我再不开口的话,那所谓的前女友就要变成妖怪将我们生吃了,但是,建国以后不准成精啊!我这也是为了她好,免得广电总局的领导找上她。

但我还没想好打断她以后要说些什么,所以,对上三人再次投过来的目光,我又朝她们露出了一个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然后拍了拍手,说道:“讲得真好!”

我还没有忘记竖一个大拇指来表示我的赞扬是发自肺腑的。

最怕空气突然的沉默,然后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怕什么就来什么,我还在想着要怎么样打破这诡异的寂静呢,床前却出现了一道身影,然后脖子上多了一双手,此刻那双手正在收紧,并且一边摇晃着我一边咆哮:“你为什么要拒绝他,你不知道让帅哥难过是会遭天谴的吗?!!”

我翻着白眼努力将颜眉的手从我那白皙娇嫩的天鹅颈上拿走,然后把我那她同样觊觎了好久、印着刘德华照片的抱枕用力的向张婉舒掷了过去,她驾轻就熟的接过去搂在怀里,我怒吼一声:“张婉舒,你丫的怎么不去写小说呢!”

第三章 神秘男子

接下来,我声泪俱下的用了一个小时来挽救我那因为张婉舒同学奇异无比的脑洞而濒临灭绝的生命,看看一旁继续压腿的余诗诗和正抱着两个抱枕看好戏的张婉舒,以及面前正一副晚娘脸看着我的颜眉,我吞了吞口水,赌咒发誓道:“山无棱,天地合,乃敢拒绝他!”

听完我的辩解,哦不对,应该是对整个事件的真实描述,尽管颜眉脸上仍旧是一副“你说谎我不相信你!”的表情,但她总算是回到了自己的床上继续刷电视剧。

我的脑袋暂时是保住了,没有了生命危险,我开始找张婉舒这个歪曲事实,添油加醋还不忘撒盐加胡椒粉,以至于我被迫发了个毒誓的罪魁祸首算账,她却一脸无辜的看着我说:“难道没有男生送伞给你?”

“有。”我非常诚实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在我那浩瀚无边的优点海洋中,诚实是一滴散发着彩色光芒的水珠。“但是,并没有人向我表白,我也没有拒绝任何人!”

“他虽然没有说出来,但你怎么知道他心里不是想要跟你告白呢?你知道吗?”

我再次诚实的摇了摇头,有时候,我很痛恨这样优秀的自己。

“这就对了嘛,你不知道的事情,不代表它就是不存在的事情,至少是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的,我只是说出我自己的猜测而已,那也不算诬陷你对不对?”

说这话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愈加无辜,我仔细想了想她说的话,虽然觉得不对,但确实是无可反驳,我只好又点点头说道:“可是,哪里又冒出来了一个前女友?”

“你怎么知道那女生不是他的前女友?”

“……”

“你看,你又不知道了吧,我都说了,你不知道的事情不代表它就不存在,我说她是他的前女友,那可是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的。”

看着她脸上的“你冤枉我,我很无辜”的表情,我放弃了和她继续争论这件事情的想法,校辩论社的人果然都擅长诡辩。不过,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

“他真的长得像吴彦祖吗?”

“我怎么知道,他又不是送伞给我的。不过,还是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的,你不用灰心。”

我从她手中夺回我的刘德华,并且向她展示了一下我新买的眼线笔的效果。

郑王同学的第一次出现,我还没有验证他是否真的像吴彦祖,甚至只看到了他的背影,连他的正面都没见着,却已经因为他变成了心地不怎么善良的恶毒女子,所以,郑王同学呀,我对你的讨厌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刚开始的两天,我还在担心那神秘的赠伞人会来找我要回那把已经被我五马分尸的伞,我还默默心疼了自己那本来就不怎么肥胖的钱包一把。但两天了,我发现既没有跟踪我,也没有人偷看我,于是我的心落回了肚子里,顺带将那把已经残废的伞献给了辛勤劳动的保洁阿姨。

这两天,张婉舒所在的校辩论社要组织一次大型的辩论赛,一有空就拉他们去大学生活动中心训练,我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跟着去凑热闹了,在大一学弟学妹们的“学姐好”的声音中,我欣喜的发现,我的姓总算是保住了,将来不用担心列祖列宗不让我进齐家墓地里了。

那天在雨中漫步的小情侣果然感冒了,从开始到结束,一直都在不断的咳嗽着,我的心情十分好所以对于等待这种无聊又没有意义的事情也采取了欣然接受的态度。

也许是我脸上幸灾乐祸的表情过于明显,那男生不动声色的靠近了我,然后趁我不备对着我一顿猛咳。我对这种小孩子的行为十分不屑和嫌弃,他却是一副恶作剧得逞的得意笑容,朝我挑一挑眉然后准备潇洒离去。我是那种会对这种行为既往不咎的人?当然不是了,于是我对着他吼道:“胡亦枫,你干什么!”

他回头朝我露出一个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说道:“不好意思,我有点感冒,怕传染到别人。”

难为他说这么几句话居然一声没咳,但他那通红的脸颊却出卖了他,显然他是极力在忍住咳嗽的欲望。他那努力憋咳而变得通红的脸配上那做作的笑容使人觉得十分好笑,但我却笑不出来。奶奶的,你丫怕传染到别的人,老娘难道就是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之身,不怕传染吗?

胡亦枫努力的忍下咳嗽,然后转身走了,我想也没想,顺手抓起旁边桌上的一叠资料,朝着他的后脑砸去。可惜,因为怕健身器材突然坏掉而将我砸死,所以死都不肯跟着她们去健身房锻炼的我臂力不够,没有命中目标。

没有命中目标的我觉得很遗憾,但那些没有完成自己使命的纸张却没有这个想法,他们在空中散开,然后零零散散的从空中奔向大地母亲的怀抱,这使我想起一篇文章:“雪纷纷扬扬,下得很大……”

我正在凝神思考着下一句是什么,却被人拽住衣袖往后走,我刚想开口问问是谁胆敢在我思考时冒犯于我,嘴却被人捂上了,我只好任由那人拉着我往后门走去,留下一地的A4纸和目瞪口呆的辩论社成员。

出了后门,那人就带着我一路狂奔,我用力的挣脱她的手,说道:“张婉舒,你干什么!”

“救你。”

“哼,你觉得我像是那种不负责任没有担当的人吗?”

“您不是,您光辉伟大,不过我好心提醒这位道德模范同学,刚刚他们正在讨论由谁来打扫卫生。”

“婉舒,我一向是个知道好歹,知恩图报的人,你都冒死救我了,我也不能拂了你的好意,我们这就走吧。”

我认真且严肃的说完这句话,然后拉着她快步往楼下走去。

出了大学生活动中心,我看见一个男生朝我们迎面走来,手里抱着一摞资料,我用我那5.1的视力瞟了一眼,只这一眼,吓得我整个人又是一激灵,拉着张婉舒走得更急了。因为那一摞资料的最上面有三个大字:“辩论社”。

我心里懊悔不已,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手贱呢,抓什么不好,非得去抓一叠没有装订好的资料,要是抓个板凳不就一劳永逸了?

走出几步,张婉舒却像是想起什么一般,“咦”了一声停下了脚步,还好死不死的转过了身,我回头瞪她:“还不走,你想我死啊!”

她却朝前努了努嘴,示意我看过去,我拒绝了她这个提议。要是让刚刚那人知道我就是那个制造“纸片雪花”现场的人的话,我一定会被他们辩论社抓回去当苦力的,辩论社哪儿都好,尤其喜欢好面子,每次搞什么活动必定要选大学生活动中心里面最大的一间教室,哪怕在台上吼得声嘶力竭也不肯放弃。如果不行被选中为人民服务的话,那是会死人的,而我怕死。

见我一副坚决不肯赴死的样子,张婉舒无语的扳过我的肩头,硬生生的让我转了身,然后指着刚刚和我们擦肩而过的那个男生,说道:“你有没有觉得他很熟悉?”

我摇摇头,我跟他一点都不熟,都说熟人好办事,他要是仗着和我熟就拉我回去打扫卫生的话,我不是亏大发了?这不符合我“吃什么都不吃亏”的做人原则。

张婉舒还在努力的开导我:“你再仔细看看,真的不觉得熟悉吗?”

我睁大了双眼努力的看了看,也莫名觉得有些熟悉,但我不能说出来,于是我更加坚定的摇了摇头。张婉舒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表情敲了几下我的脑袋,说道:“你这人果然是没良心,难道你不觉得他很像那天送伞给你的那个人?”

听到这话,我头皮一麻,问道:“真的?”

她点了点头,说道:“肯定就是他。”

得到她肯定的回答,我又朝那个男生看过去,所幸他已经上了楼,显然并没有听到我们的话,也没有将遇到我们的事情放在心上,我暗暗松了一口气,然后拉着张婉舒更加健步如飞的逃离现场。

张婉舒努力的想要挣脱我的手,但我强烈的求生欲望使我爆发出了潜能,她挣不脱我的手,就喊道:“你个死丫头赶着去投胎吗?”

我回头朝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做贼心虚般又看了看身后,还好,没有人追来。辩论社的人追过来还好一点,要是被刚刚那个人抓到我,我不仅要去帮他们免费打扫卫生,还得平白无故的牺牲掉一把伞的钱,此桩买卖不划算。

张婉舒阻止不了我的脚步,只好跟着我大步走着,走到离大学生活动中心好远的地方,她才说道:“你怕什么,刚刚那个人又不认识你。”

“可是我刚刚在辩论社闯了祸呀。”

张婉舒翻翻白眼道:“他又不知道,再说了,你可是他们的学姐,谁还真敢拽你回去打扫卫生啊。”

我仔细一琢磨,好像也是这么个理,就放慢了脚步,这一放松下来,顿时觉得许久不锻炼的双腿有些胀痛,我坐在学校林荫道边的长椅上捶着腿,半晌我才回过神来,问道:“那你拉着我出来干嘛?”

“哦,我觉得太无聊了,找个借口溜出来而已。”

看着她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扑过去掐住她的脖子吼道:“你把我刚刚的感动还回来!”

这是我和郑王同学的第二次见面,比第一次见面进步多了,我们至少打了个照面,但这并没有改变我对他的看法,因为遇见他,我不仅闯了祸,还跑了这么久,提心吊胆了这么长时间,我的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所以,郑王同学呀,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了吧?